REACH法规涉及到化学物质的生产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
生产商和进口商
生产商:生产化学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
进口商:在欧盟定居的,从非欧盟国家进口化学物质、配制品中的化学物质或物品中的化学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
如果一种化学物质的在欧盟的产量或进口量大于1吨/年,其生产商和进口商(指将化学物质带入市场者)有义务对该物质进行注册。未按时注册的化学物质将禁止在欧盟生产或进口。
注册要求生产商和进口商提供下列文件:
对产量或进口量在1吨/年或以上的化学物质提供技术档案,对产量或进口量在10吨/年或以上的化学物质提供化学品安全报告。
下游用户
下游用户是专业或工业化地使用化学物质、配制品中的化学物质或物品中化学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
下游用户如果在向生产商和进口商购买化学物质外还自已生产或进口其他需注册的化学物质,那么他们也有义务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对这些物质进行注册。下游用户有义务将化学物质的用途告诉生产商,以便生产商在其化学品安全评定中列出这些用途。如果这些用途没有列出,下游用户可与生产商一起参加注册,也就是说,下游用户必须自已完成一份针对该物质及其用途的化学品安全评定报告(REACH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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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用户可以是任何化学品的工业用户,包括配方设计(如涂料生产者或者润滑油的用户)及其它工业如电子配件物品的生产者。他们必须对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数据表中已识别的危害物质实施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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